问:怎么办理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手续?
答: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事业局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(办公室)申请填写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表。由个人持门诊病历、检查报告单、化验报告单等材料向就诊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(科)申报,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(科)初审、汇总后,将资料统一交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,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季度组织医疗专家评审1次,从认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之日起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。
问: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需提供什么资料?
答:申请21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以下要求需提供如下相关资料:
(1)申请冠心病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;有确诊意义的冠状动脉造影检查结果或冠脉CT检查报告;心电图报告单;X线检查报告单。
(2)申请高血压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及治疗经过资料;有确诊意义心脏彩超报告;X线检查报告单和生化检验报告单;心电图或超声心动图;眼底检查结果。
(3)申请糖尿病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有确诊意义的静脉血糖化验单;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。
(4)申请各种恶性肿瘤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病理报告单;医院治疗经过以及病历资料。
(5)申请脑血管疾病后遗症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颅脑CT或颅脑MRI报告单;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。
(6)申请帕金森氏综合症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颅脑CT报告单;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。
(7)申请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肺部X线检查报告;肺功能检查报告;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。
(8)申请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有确诊意义的病史资料;超声心动图报告;有确诊意义的心电图报告。
(9)申请肝硬化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肝功能检查报告单;治疗经过及病史资料。
(10)申请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肝功能检查报告单;HBV、HCV、HDV检查结果;B超或病理报告单;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。
(11)申请慢性肾功能不全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B超检查报告单;各种化验检查报告单:如肾功能(SCr、BUN、CO2–CP)、电解质(K、Na、Cl、Ca、P)、血常规等;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。
(12)申请系统性红斑狼疮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近期病历资料;确诊SLE的各项实验室报告。
(13)申请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器官移植术证明书;移植术后患者器官功能状况评价书;移植前器官衰弱的病史资料和治疗经过;出院小结及手术记录。
(14)申请银屑病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病理报告单;有确诊意义的病史资料和治疗经过。
(15)申请甲亢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血FT3、FT4(或TT3、TT4);HS-TSH化验单;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。
(16)申请精神病(限精神分裂症、偏执性精神障碍)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完整、规范的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包括各种相关临床化验单、心理测验结果、辅助检查单。(可交复印件,原件备查)。
(17)申请再生障碍性贫血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门诊或住院病历(可用复印件);血常规检查单(包括网织红细胞检查);骨髓细胞学检查单及骨髓活检单。
(18)申请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;门诊诊断病历;实验室检查(血常规检查单、血红蛋白电泳检测结果、血清铁蛋白检测结果);地贫基因检测结果。
(19)申请血友病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及治疗经过资料;相关检查资料:PT四项、血常规、因子Ⅷ促凝活性(FⅧ:C)或因子Ⅸ促凝活性(FⅨ:C)。
(20)申请类风湿性关节炎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相关病历资料;双手正位片、或手MRI平扫或增强,或外周关节MRI平扫或增强,胸片或胸部CT、心电图;补体C3、C4;免疫球蛋白:IgAIgGIgM,ANA、抗ENA;血沉、CRP、抗CCP和或RF测定;胸片或胸部CT、心电图主要为鉴别诊断作参考,不必完全具备。
(21)申请结核病活动期。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;临床病历资料,如出院小结,门诊病历等资料;相关标本抗酸杆菌(结核菌)阳性报告;相关标本病理诊断结核病报告;(不是必报项)影像学报告。
广西人社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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